2006/01/14
jl~控制自己的文章?
昨日到火炭看工作室開放計劃,順手拿了本雙全的<<單身看>>,同行的友人說我沒俾錢買,無計,是編輯梁寶問我可否拿書抵稿費,估不到這小出版跟西九文娛區的天文數字大project一樣,同樣都是單原始的barter trade(以物易物).服未?{我現在的motto,套改梁寶的話,是無錢(在這個社會有用於是肯定變得唔值錢)o既o野就做,有錢(於是必有某種乾坤的交易)o既o野就要認真小心揀o黎推.}書中文章,我的作者名字打錯了,"建"字多了個企人邊(不過我好像不久前一樣將黎健強的"健"用錯了金字邊,抱歉抱歉!).我倒卻是出奇梁寶於內文把Jaspar反而串對了.
這篇文原來較短,是看了雙全覆網友談藝術-政治關係的答覆而決定加長,主要是添了最後兩段.全篇文章分三大段落(1)1+1=11,(2)1+1=10和(3)1+1=3.最後新添的兩段,放尾更為方便,但其實屬於(1)的主題.不過放了在尾,因像前後呼應,卻也把文章的主線好像政治味重了,因此我也先在段首說明這是我的個人想法,可惜忘了沒有與前大段落再加段分.或正是我加入新段,對文章產生的閱讀印象,使編者在我的參考書目欄主動加了Abbas的書入內,如此一來卻令使文章的側重面愈來愈偏.編輯自然有理由覺得我單單講"消失的政治",讀者未必明白,而故按要加Abbas論著,但加得一樣就是否要加其他呢,就如那接續的"無家為家",其實一樣有出處,是Eric Wear在<<香港藝術概覽>>一文的標題和論旨,不是更少人識過Abbas,更需要加註?
其實我曾想用不用註腳,最後決定只出精挑的參考書目,不過就參考書目,我也認真想過是否要加,不過我唯一想加添的,只有一項,那就是Art & Language這藝術團隊所寫關於Niklas Luhmann(德國已故社會學理論王,曾著有Art as a Social System,已有英譯版)的文章"Roma Reason",發表在MJ (Manifesta Journal)(AAA有藏).想引埋它是把參考資料已有的兩個範疇以另一條conceptual art項目也連接起來.
{我覺得這有些似我第一次到歐洲從拍照時得到的反思經驗.那時為了省菲林,我不會拍遊客觀光照,不論有人無人好,後來慢慢自覺出原來我的照片總是要找到一個以上對象,而彼此產生了一種新的意義關係時,我方才會去考慮拍下來.這直到今天,我在美國逛博物館時拍人在拍藝術品照(一如我喜歡Thomas Struth的博物館系列一樣),心態仍是這老樣.}
最後談談是編者的兩種改更.一是小標題,二是highlighting.梁寶其實是問過我反不反對幫我加小標題,其實小標題往往是編者所加,大部份今時今日的讀者都知,我當然明白我的文章難搞得明,因此我也並不反對,但結果原來小標題放了在我的大段落的同一行,這安排,我倒有點覺得自己大意.(1)1+1=11 和大眾小眾的人多與人少,(2)1+1=10和系統論聯想到機械二進制,以及(3)1+1=3.從個體整體添加了倫理於藝術,編輯所給三個大段落總括出來的小標題,其實不差,只是一放在一起,我覺得讀者原來的思考空間和自我演釋的意義就大減了.很多人對我說,文章要寫來給人明,但對我來說,寫得明明白白,從來也不是文章的全部,讓讀者感到原來東西"似乎"可以這樣思考,這似乎不單指我寫出來的思考不過是其中一種思考嘗試,而且嘗試比說得通重要.(Jonathan Culler講theory與Thomas Hirschhorn講connecting,下次有機會再談)
至於highlighting,我只想抽我說"雙全"和太"白"的一段來說,因為誰人也沒有理由看不出,那一句話不過是最為文字遊戲而文字的遊戲,偏偏大家就好似覺得有d乜在其中,會因而有所特別反應.我譬如就寧願highlight的是"吃重"和"放輕"的一句,也是文句的把戲,但希望大家從中既思考吓藝術,也思考吓這藝術出現在什麼的場景(社會政治條件).大家希望從我的文章中讀出什麼,看重什麼,喜歡什麼,甚至明什麼,不明什麼,這例子或正好說明都不輪到作者去控制?
{我寫這篇blog,不是想怪任何文中人,只是想對我的編者們說,我的文章每個小環節,其實我也有深思熟慮過,每每有其多重字面以外的閱讀模式,不過多是從作者論而非就讀者/場合而來的考慮,因此,希望未來大家真的要修改時,請多些互動和互重.}
這篇文原來較短,是看了雙全覆網友談藝術-政治關係的答覆而決定加長,主要是添了最後兩段.全篇文章分三大段落(1)1+1=11,(2)1+1=10和(3)1+1=3.最後新添的兩段,放尾更為方便,但其實屬於(1)的主題.不過放了在尾,因像前後呼應,卻也把文章的主線好像政治味重了,因此我也先在段首說明這是我的個人想法,可惜忘了沒有與前大段落再加段分.或正是我加入新段,對文章產生的閱讀印象,使編者在我的參考書目欄主動加了Abbas的書入內,如此一來卻令使文章的側重面愈來愈偏.編輯自然有理由覺得我單單講"消失的政治",讀者未必明白,而故按要加Abbas論著,但加得一樣就是否要加其他呢,就如那接續的"無家為家",其實一樣有出處,是Eric Wear在<<香港藝術概覽>>一文的標題和論旨,不是更少人識過Abbas,更需要加註?
其實我曾想用不用註腳,最後決定只出精挑的參考書目,不過就參考書目,我也認真想過是否要加,不過我唯一想加添的,只有一項,那就是Art & Language這藝術團隊所寫關於Niklas Luhmann(德國已故社會學理論王,曾著有Art as a Social System,已有英譯版)的文章"Roma Reason",發表在MJ (Manifesta Journal)(AAA有藏).想引埋它是把參考資料已有的兩個範疇以另一條conceptual art項目也連接起來.
{我覺得這有些似我第一次到歐洲從拍照時得到的反思經驗.那時為了省菲林,我不會拍遊客觀光照,不論有人無人好,後來慢慢自覺出原來我的照片總是要找到一個以上對象,而彼此產生了一種新的意義關係時,我方才會去考慮拍下來.這直到今天,我在美國逛博物館時拍人在拍藝術品照(一如我喜歡Thomas Struth的博物館系列一樣),心態仍是這老樣.}
最後談談是編者的兩種改更.一是小標題,二是highlighting.梁寶其實是問過我反不反對幫我加小標題,其實小標題往往是編者所加,大部份今時今日的讀者都知,我當然明白我的文章難搞得明,因此我也並不反對,但結果原來小標題放了在我的大段落的同一行,這安排,我倒有點覺得自己大意.(1)1+1=11 和大眾小眾的人多與人少,(2)1+1=10和系統論聯想到機械二進制,以及(3)1+1=3.從個體整體添加了倫理於藝術,編輯所給三個大段落總括出來的小標題,其實不差,只是一放在一起,我覺得讀者原來的思考空間和自我演釋的意義就大減了.很多人對我說,文章要寫來給人明,但對我來說,寫得明明白白,從來也不是文章的全部,讓讀者感到原來東西"似乎"可以這樣思考,這似乎不單指我寫出來的思考不過是其中一種思考嘗試,而且嘗試比說得通重要.(Jonathan Culler講theory與Thomas Hirschhorn講connecting,下次有機會再談)
至於highlighting,我只想抽我說"雙全"和太"白"的一段來說,因為誰人也沒有理由看不出,那一句話不過是最為文字遊戲而文字的遊戲,偏偏大家就好似覺得有d乜在其中,會因而有所特別反應.我譬如就寧願highlight的是"吃重"和"放輕"的一句,也是文句的把戲,但希望大家從中既思考吓藝術,也思考吓這藝術出現在什麼的場景(社會政治條件).大家希望從我的文章中讀出什麼,看重什麼,喜歡什麼,甚至明什麼,不明什麼,這例子或正好說明都不輪到作者去控制?
{我寫這篇blog,不是想怪任何文中人,只是想對我的編者們說,我的文章每個小環節,其實我也有深思熟慮過,每每有其多重字面以外的閱讀模式,不過多是從作者論而非就讀者/場合而來的考慮,因此,希望未來大家真的要修改時,請多些互動和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