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5
mMK~似曾相識(一)
余若薇說李國章對於立法會所通過了的小班動議的回應招式,就似政府談政改,說因為沒共識而一再令使其原地踏步,普選的定義還要在策發局經由一班委任入局的多方派系合做場沒完沒了的胡鬧戲.這種一再重來的拖子訣,其實在藝圈不又是一樣年年發生?藝發局的參加威尼斯雙年展,每次都是如此撒賴,今年卻連藝術館也加入此行列:"別說雙年展的定位,連零七年會不會搞下去,曹韻雯(香港藝術館一級助理館長/現代藝術)稱一切還未作實."
和政府的陰謀同出一轍,其實說穿了就是官僚想在現有框架下卸責,未夠決心去改動框架上的阻礙.直選就因此一拖再拖了無期,威尼斯雙年展籌組就相反總落得事急馬行田,要大家在匆忙中將就將就.威尼斯雙年展說要等每年撥款批出才知能否成事,但那第一年大家究竟是否就坐係到等?早一年以"籌辨"之名為下屆申請撥款為何不可?這真是自己搵氣搵壓力來受,不值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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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著威尼斯雙年展,我提議有心人組成民間自發籌組委員會(藝發局的認受,有有有做,冇有冇照做,有什麼人,就有什麼樣代表性,這代表性點都只會是有限的),提早專門負責相互的推選(如以近年的工作表現)及或私人提交的方案作集體評審,集體對每年的推舉方案先有圈內討論,達致其認受性,或在策展的概念規劃上選出推舉優次(從而亦可以將好的落選方案也受到人們肯定).這同行人的背書,有份參與討論者都應儘量接受結果,不私下向藝發局參選,參選的話,應以從針對時間性/大會議題而作的策展方向的最新構思為本.藝發局評審若仍保留,就可以從同行推薦的展覽完整專業性和時效,場地針對性而作出最後的決擇.這建議不可行處,我覺得首要是大家不願意參與促其成事,還沒有把不妥的自己接手來幹的精神.省時一點,其實像一些國家般,委員會只推選出策展人,方案就由策展人自行去決定,或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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