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4

 

hk~最愛(不再LV?)購物狂


最初看見《最愛女人購物狂》的電影名字,"女"字本是以仿LV(?見左圖)的模樣來設計,昨天開始卻意外發現其最新宣傳換回一個蠢頓頓的平常字體,不知是否有其中內情?穿LV上雜誌封面就歡迎,有負面(極有限的)娛樂聯想就不容?在網上一直找不到這方面的報導,反而找到《東方》(2005-12-12/時尚版)LV掌舵人Marc Jacobs 老翻感自豪的新聞.
上次好戲量已發現搞"哈o羅吉蒂"麻煩多多,被Hello Kitty公司追瘦.我們玩創意的空間是否在不著的被大財團所限在消費再消費? 其實appropiation作為創作的手段,近年的經典社會例子,該是倒董聯盟嘗試用那條香港飛龍過橋,結果版權不成,後來民主黨范國威諗出拿火鳳凰來和飛龍唱對臺,(參何慶基:〈龍鳳鬥 (論普選火鳳凰)〉).但其實火鳳凰,不又早已是香港復康會的會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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