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31

 

WTO~香港人宣言

朋友們,請別走到法院要求釋放世貿示威者,而是該到警署
要求立即無條件撤消起訴!
要控告非法集會,警方得先行勸籲及提供散走選擇.但據當時動態,實在很懷疑警方是否可以提供肯定理據,證明"在圍堵(最後被補及落案起訴的)示威者前"已以足夠聲浪及語言的廣播依法辦事!如此程序若也出錯,就請立即放人!別再以無能效率拖延變相打壓,並開展徹查高層部署及行動反應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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