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3

 

土著的互為主體性

早上聽了goethe institute的講座一節,就去了牛棚聽下午第一場talk,羅永生跟梁款及馬傑偉一班文化研究人講香港,講到現代性,主體性,本土性.我心想早陣子零座標幾次座談,對於台灣人們的主體性用法於我們的陌生,是學者今天論我們的主體性深度不足,抑或是主體哲學進入主體間性(互為主體)(?)的進階認識?
在12月<<藝訊>>中,就剛巧有一篇文章,是鄧正健為阿麥別館新欄寫的高名潞<<牆:中國當代藝術的歷史和邊界>>的書介,當中就又提到現代性,或是高氏所謂以整一性取代現代性云云,我一睇到現代性可以這樣解說,就沒有那種不知有什麼用卻似乎必須有的耐性,去看它的細部論述.
最近一再聽到linda lai讚高名潞當香港雙年展評審時寫的那篇文章,但我看來,他就是跟今天牛棚的講者頗似,覺得不談主體性的主體性其實同是頗有問題的,但主體性的關切卻正顯兩地的不同出發點.
這就正如pamela在cyc座談會提到的hyphenated, third space,都是正經主流的學術論述,對我卻沒甚意思,反是她提出其對於香港藝術家經常自稱local artist而不解,我以為倒是個真問題,和牛棚座談會談國際公民現代性主體性而出現的土著族群本土性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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