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9

 

看見毓民雙感

回來香港第二天,就在星期天的旺角行人專用區遇上黃毓民在街上開講,短站幾分鐘,獲益良多,唯一心裡不舒服的,就是出街的平臺變了,影響力有限.但或者最後這種落街才是社會運動的至(不)死地而後生的境地?

當天的大論旨有兩條,一是左右的再定義,將傳統左派歸入保衛政府的右派,重揚左派的階級性和先進性,在十一創黨,擺明拆傳統左派招牌.(這和當日毓民想(雙十?)派青天白日旗,可見一種立場的豁然正名.)

另一題旨,是反對派的闡釋.毓民譏笑那些民主派,連反對派都唔敢認,是政治abc都不曉,我開臺時也在為政府把泛民說成反對派,暗示凡事都反對而惱火,但毓民說道,大權在政府,沒法執政的政黨,不就是反對派?

我那天站在街頭看著毓民這種街頭奔波生活(好彩鄰近麵店),乞人掌聲,招人入黨落區,想其現在站在人群中,人身安全奇怪卻反不是問題(還是又是豁了出去?)心還是為我們社會的黑勢力仍那麼有力地左右了社會裡的公義而唉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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