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7
愈行愈遠
近日收到artmap寄來一本很早前幫他們編的書終於出版了.是artmap2001-2005的展覽與出版以及2003-04的上海街視藝空間的紀錄.內裡寫的出版年份也是05和06.也包括了我在05退出artmap顧問團一句.當時我為了出版物寫了篇文,anthea勸我別用,我就尊重她沒有收入書中,卻也是因不願作任何修改.全文對我已事過境遷,就張貼如下:
邊行邊看「藝術地圖」
要寫關於「藝術地圖」這樣一個行政組織,我其實並不在「行」,然而這背後所要求的知識專業化的分工,在香港的藝圈還是在慢漸成型中。我以為最好去理解「藝術地圖」的辦法,其實並不是看其辦過什麼展覽活動或出版,而是走進其辦公室看一看員工們進行各式文書、聯絡工作的情景。雖然看過了樊婉貞提供的原材料,我對組織還是感覺並不實在,文件雖多,顧問名單亦長,卻沒有一篇確準的組織創立的宗旨理念,工作類型與僱員名單亦不著轉變。看畢厚厚的資料報告,頂多算作半個知情者,尤其內裡沒有道出組織如何能夠在社會中存活的那盤數,錢始終是一個迷,或是一個「商業秘密」未定?(又或有錢才有藝術,真是一個藝圈的過度迷思?)其他有參考「價值」的資料,我大都也編入了本書中,本文則主要僅是我從一種第三者角度而作的表面旁觀。
「藝術地圖」作為本地藝圈中近年積極活躍的一個獨立組織(NGO),對於藝圈內外,無疑起了點刺激作用。然而其作為文化藝術行政機構兼有限公司的身份定位算是比較獨特,既非以空間為主體的(另類)藝術空間、也非某種藝術創作者聯組的協會團體,或可視為本地文化氣候新時勢下出現的一個新類型,填充與開拓當前本地藝圈的不足。「藝術地圖」策劃的活動,主要分展覽和出版,兩者也有以視覺藝術為中心定位的特點,而香港視覺藝術圈不同機構的長期各自為政,集中依賴藝術發展局的資助,和商界的打交道仍是十分的零星及初階,這些無疑都使「藝術地圖」在香港藝圈的通盤生態上有特殊的生存及發揮空間,卻也是個要面對多邊壓力而難度甚高的挑戰性動作。
彳-視藝展覽
「藝術地圖」策劃的展覽,包辦展覽的藝術策劃與行政推廣,按次假不同展場,當中有藝術家個展,也有公開徵集、主題性聯展,也有藝術家背景的類分。這些展覽取向和題材的多元化,比較一般本地的策展人的個人旨趣大都為闊,每次的藝術家組合也不盡相同,故在開拓性以外,卻同時難免也多少影響到策展論述追蹤對象的時間和深度。在當代策展人旋風中,其實頗多個人性格十分鮮明,「藝術地圖」在行政統籌形象外,策展人的審美見解相對或因其涉獵面相之多而反是乏晰。至於走藝術館/精緻化和商業性/潮流化兩者路線間,其實也要求相當不同的處理手法;而在本地藝術市場並不發達的處境下,「藝術地圖」更是要夾身於於未慣於此道的藝術家和客戶對象間,擔起遊說和教育的使命。
作為獨立策展組織(人),不獨是香港,在課題研究上沒有如學院或藝術館等單位機構的支撐,其實往往難以發展出深度的研究,特邀策展人再加上策展行政支援的配搭,其實也或值「藝術地圖」去嘗試開拓。過去邀請某方面的評論人(如張頌仁、黎健強、文潔華等)撰文替展覽作導讀,構思用意雖佳,卻有使人感覺把最考專業的策展核心論述工作假手於人之嫌,亦容易產生撰文者的觀點和策展人從藝術家人選到展覽佈局是否吻合的問題,尤其看不到(未可體察)策展人的現實制肘。樊婉貞的展覽和藝圈評論,其實在大家慣見的香港報章文化版外,於台灣的《藝術家》雜誌亦為另一的發表平臺,可惜該雜誌在香港藝圈愈發少被閱讀,文章未能產生回流效應。
獨立策展人(組織)與藝術家的合作關係,自然可以有多種形式,然而平常少見相關的論述或接觸,偶爾的合作對雙方其實也有一定冒險性,亟需緊密的溝通和互相的信任(亦也某程度和角度下的放任)。說到底,合作關係既重培養(爭取)互信也重判斷選擇。加上單純的展覽曝光機會,在今天已未必是吸引本地藝術家參展的最先考慮,展覽的論述框框和包裝策略,和作品的素質各成了不同的評論關注焦點。有時「吃得開」而肯與之一再合作(甚至志同道合)的藝術家,又未必全值一再推薦的藝術家;另而一些其他計劃的合作伙伴,同時又是另些計劃中的藝術家,若是出於合理判斷,卻也該以論述合法化判斷,以免外界對挑選藝術家人選的利益私授起無謂猜疑,影響專業的形象。
「藝術地圖」在「上海街視藝空間」策劃的展覽,由於都堆於接管後的前段檔期,一些針對年輕一輩藝術家創作特色的有趣議題,都似未有好好加以全面發揮。而在遷離「上海街視藝空間」後,「藝術地圖」又要重新面對沒有展覽空間下策劃展覽的難題。當代藝術所需的展場,到底有時要求頗為講究。「藝術地圖」過去幾次選擇康文署的展場,佈展都要面對政府的官僚員工、欠缺彈性的場地規管,似乎在選擇展場上,不是欠了充分的事前考察功夫,就是說明展場根本選擇無多的現實。開闢另類/新類型的展場(商場、商店)雖然有挑戰性,但變數亦多,或是在有了「獨立」品牌後回頭考慮和藝術空間/機構合作,也該另是一匯合本地藝圈人材空間支援和宣傳推廣互惠的選擇,否則無意中又重回各自為政的現象。
在「上海街視藝空間」展覽行政上嘗出現的問題,其實起因往往涉及和藝術家就很基本(藝術家-藝術空間-藝發局三方)協議的溝通不清,然而和一貫香港藝術家辦展覽一腳踢(藝術家(兼/省)行政人(兼/省)策展人)的模式比較,初嘗接觸策展人(加)行政人(加)藝評的模式,行政配套(可辯是否「專業」)的開支,部份藝術家難免感覺像是被受轉判扣削,然而彼此對於有限資源的分配優先序不同,又涉及整個圈子一貫(尤因藝發局而產生的不同藝術空間)展覽(資助)文化是否需要變革,而和資源收縮下又該如何發展的問題。(展覽評論在現時的文化版氣候,約稿酬金問題也愈發不健康地的改變了評論的獨立性,其實也同是受害者。)可惜「藝術地圖」未有從發生的爭拗正面牽扯出這方面的討論,對藝圈述說其一己的立場和看法。
亍-文化出版
「藝術地圖」的出版物方面,像是「行事月曆」的《藝術地圖》,先是以視藝展覽為「地圖」對象,加入表演藝術等還是後來的決定。每月一期的《藝術地圖》,以其龐大的印刷量和眾多的派發點,該是「藝術地圖」芸芸項目中接觸面最廣的,但這最普及的一環,卻可能亦最隱匿於市。攤開名乎其實的《藝術地圖》,一般市民是否會意識到這並非官方機構印行的另一文化藝術節目的綜合宣傳性單張,其實頗有疑問,尤其其派閱地點不少仍是在於文康署場地的資訊單張櫃架。再者,一般讀者也未必會因同名的《藝術地圖》而分辦與認知到「藝術地圖」這在《藝術地圖》出版外的組織面相。不過,這些自然無損《藝術地圖》的使用價值。
《藝術地圖》的意念本身,其實一點也不新鮮,祗是曉說的人多、會做的人少,因為那是接近全盤純資料性的處理工作,以及發行的工作,看得到這需要的藝術家/藝術圈人,大都鮮有人有這種(職業事務上的)興趣和能耐。相對於藝圈出版念念不忘附加評論等的增磅相反,正是把它發展成一簡單直接的純服務性資訊工具,以省除內容製作的成本。過去的《越界》和《打開》就總是想包攏兩者,這未必是它們失敗之因,但《藝術地圖》這種「瘦身」策略,恰恰使其能夠獨立營運而不難生存。藝圈過去也有過不同有限的出版市場經驗,可惜都僅存於某些前輩參與者的腦袋裡,因欠了持續的發展,加上人材流失,就如像也斯關於《越界》發展的評論文章,或是《打開》所作的問卷調查等,經驗很快經已變得過時。
長久以來,本地不同文康活動場地出版的官方節目小冊子,都是各有各做,資源重疊又浪費,加上因為不願牽入帶有商業性的私人畫廊等文化藝術活動的官僚心態(也是過氣的文化產業意識),正正造就了《藝術地圖》撮合兩者的生存空間。《藝術地圖》捉著了這一點,不難地就達至自付盈虧的基本生存條件。現在反過來,這些官方機構都變得要在這類刊物大灑金錢,額外刊登廣告。這既是民間組織發揮文化商機的優勢空間,但同時也是一種對於政府無能和欠缺彈性、視野、胸襟的諷刺,因為自縛手腳、畏首畏尾,結果浪費納稅人金錢的另一例証。(至於本地其他商營報刊要求文康署等買位刊登節目的介紹性文章,其實是一種對於推動文化的卸責表現,並從中搾取納稅人金錢。)
繼《藝術地圖》後出爐的《am post》,更是本地目前《p.s.》季刊和《Artslink》月刊以外,一具可讀性的本地文化藝術雜誌。在報刊文化版平臺萎縮的時勢中,其無疑有望成為城中一重要的文化議題的文字平臺。只是《am post》或沒後期《打開》進入議政方向的藝發局包袱,刊物路線卻反有客路上的經濟風險要照顧,雖然現時主要顧客還是藝術建制的機構(對於刊物的方向一旦介入過深,便會起干預之嫌)。相對於《藝術地圖》老老實實的資訊功能,《am post》添加了各式周邊藝術文化消費內容以加料增強雜誌吸引力,走文化全方位的夾雜路線,便要顧及市面不同的競爭對手,在定位(而非單印派量)方面思考如何提高閱讀性和吸引力,壓力可謂不輕。
作者群中有知名度者,雖有一定捧場客,卻易使雜誌不過成為其眾多地盤之一,減弱刊物的獨立形象。對話環節的意外誕生,其實是最省成本的高招。至於出版事務上,編輯和作者的關係出現偶爾的問題,到底離不開時間的緊迫和編輯的刪改幅度。其實愈專業化的班子和運作,某程度而言愈是省時省成本,只是沒法提供專業水平的薪酬,從器材軟件到時間精神,隨意一環跟不上就會出現問題,依仍是文化出版的死症,管理層祗管單方面提高要求也無濟於事。不著把截稿期向前推,其實亦容易使雜誌的內容時間性出現問題,焦點話題或還可以預舖,像是短少篇幅的節目預告和評論,失了時機,對一般讀者而言就變得可有可無。
在風格上甚不入流的《香港視藝》雙月刊結束以後,藝發局主導的藝術(評論)雜誌的跨界別計劃常有所聞,一時傳走精緻藝術的嚴肅路線,一時卻又傳走生活化時尚風格,定位的遲遲不決,本就是對於出版的目標欠缺和市場方針不清(又兼多重目的搞合混淆)。依賴廣告商業贊助,免費派發(兼且印刷精美、設計出位)的蚊型雜誌在香港愈來愈多,甚至青年人的雜誌也愈來愈有藝術化的個性。《am post》第一期的紙上畫廊其實在推廣視藝上還是用心,但如能邀約藝術家為雜誌形式特定創作,收藏價值必然比雙色翻印舊作更高,也避免了特色設計的吸引力,長期比文章內容或重刊藝術作品更搶眼的形象問題。
行-雙腿走路的藝術地圖
《藝術地圖》既沒依仗公帑,又是中性的資訊整理和供給,因此被受眾接納和用家贊賞,這並不難想像;至於《am post》,從免費讀者的角度來看,也不失是一有值得定期留意的消閒式讀物。兩者經過設計上的穩定調整,也一再回應了讀者的意見。如茹國烈在「多聲道」論壇上對於「藝術地圖」出版的肯定,似乎漸成圈中的共識;這和「藝術地圖」展覽策劃在所得的藝圈一般評價方面的差異,既值「藝術地圖」內部,也值外界批評者認真看待。不同的背景出身的策展人,在策展的藝術性和執行上的行政面的思維考量上,難免輕重有別,就是再次分工,兩者彼皆要在服務藝術的前題下取得平衡。
在辦展覽所需的經費上,並不見得「藝術地圖」排拒申請藝發局的資助,反是出版上,「藝術地圖」在《藝術地圖》和《am post》兩份出版物皆選擇了謝拒/放棄申請資助,主要是透過廣告(或advertorial文章)找來收入,另加上其他的贊助,就在保持更大的自主靈活度(包括協力宣傳「藝術地圖」所辦的藝術展覽)同時,亦可減省應付藝發局要求的文書工作,貫徹文化產業的企業形象。然而,就不是藝發局資助下的「少惡論」頂硬上,要在更艱辛的自由市場中經營。香港的藝術學院或是回流的藝術行政學生或是日漸增多,但專攻從事市場營銷一環,藝圈生態和社會氣候提供的招職/創業條件始終未及周遭。專業化的形象,並不是能單單從包裝設計可以維繫的,一如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既可是契機,卻也被憂慮只是美好祝願的空殼。
在《平凡子民》宣傳稿中,「可能是最具傳奇性,策劃香港藝術家展覽,並將之推廣至國家美術館的策展人之一—樊婉貞」的一段文字,引起了圈中對之議論紛紛,但人們同時卻似忽略了其所論及的「國家美術館」一語。若然撇開展覽邀得梁愛詩作揭幕嘉賓(同樣也使本地藝術工作者感覺並不自在的安排)和「國家」所指的敏感政治與政治正確的巧合;事實上,文字其實同點出了(可算代表「官方」的)香港藝術館事實上一直沒有開放其館場、館藏,供/邀本地的獨立策展人有合作參與的機會,這間接就也扼殺了策展文化在香港的發展,至少沒有積極的培育年輕一代策展人。(加上「藝術港」的半途取消,威尼斯雙年展的「學習小組」僅此一屆,真正能肩起威尼斯雙年展香港館擔子的本地策展人愈況買少見少。)
民間在建制外尋覓發展空間,既是催生自發的補充,卻也是種無可奈何,向外地的藝術館招手(「藝術地圖」的澳門和台灣例子),成了其中的一條崎嶇路途,這大大增加了快速豎立一己品牌、建立行內名聲的造勢壓力。然而香港藝圈一直頗忌自詡文化,過了火位的新聞稿成為圈內電郵互傳的談論話題,除了使自身成了茶餘飯後的嘲笑對象,其實也無形中使展覽增添了更多不必要的受批壓力,宣傳不成,結果可能收到反效果。這其實又是另一種軟硬推銷文化上的性格差異;加強專業的策展論述自是策展人的責任,不必要太著意展覽宣傳文字的口吻,多些體諒藻詞的修飾問題,分清評論層次以免將之取代對展覽策展論述的評判,則又是評論者的責任。
或者「藝術地圖」至今仍在嘗試建立各式網絡、開拓不同領域的階段,所以整體的圖像有點兒紛雜,但這種紛雜一直以來都已是香港有限空間下多重身份的生存之道。除了「藝術地圖」機構本身的宗旨目標和視野可能不甚清晰,仍是見步行步,它在摸石頭過河同時,卻也展示了想欲超越香港藝術發展局政策構思與資助項目的斷斷續續和短視的自主精神。在香港藝圈,就是取得藝發局一年或跨年資助的團體,一旦依賴其資源,都難免要受制於藝發局零散的主導性(往往實為侵奪藝術工作者意念知識產權)計劃招標,以及散項資助申請的模式和繁文縟節。藝發局因此對於左右本地藝圈發展,尤其在對亟需要延續性和深化方向不利的運作模式,負面影響實不容低估。「藝術地圖」在這方面,或算為「後七一」香港社會文化界走出這自我牽制的藝術發展道路與文化的其中模範。
附: 以「上海街視覺藝術空間」為例
並不是說批了一次給「藝術地圖」,「上海街視覺藝術空間」就應長期歸其所管,然而如何要過去已營運一段日子的單位把上手營運經驗加以深化和應用,或是傳遞到後繼的接手團體,藝發局在這方面似乎欠了考慮。就是接納了「藝術地圖」經此一年經驗而極力提出要大副削減每年辦二十個展覽項目的要求,在新的邀標書中改為更合於常理的「不少於十個展覽」,但其他不易於察覺的另些心得,不幸的話,恐怕總要一再重新摸索,若然是教訓,就不幸了無期的一再重蹈。(就此,本書的出版算是「藝術地圖」在這方向上力盡的綿力。)
然而這裡的問題不單是「藝術地圖」所吸取的經驗知識是否願意或必要、以及如何才能傳遞讓藝圈/社會各界共享,因為一旦這個邀請標書的內文規範本身仍舊就是從上而下,未經認真研究就給提出來的,那實況知識與實戰經驗也就容易得無所用。其中一個主導了討論方向的,是「上海街視藝空間」座落的油麻地「充滿地區色彩」。但這些豐富的區內本土文化資源,是什麼樣(對誰而言)的資源?(創作者?遊客?)這種強勢特色,是否一定要在空間中有所重現(才算「配合」社區)?既然周遭已是這種特色,藝術工作者的角色是介紹它還是挪用它?策展(人)和藝術(家/工作者)在這問題上可扮演什麼的角色?
其實「上海街視藝空間」鄰近地鐵站,比牛棚更為座落市區,為什麼一定要把「上海街視藝空間」發展所謂的「社區文化藝術/社區藝術教育」?什麼是一個「推動社區文化藝術/社區藝術教育有關的主題展覽」?為什麼藝發局覺得這是最合符「上海街視覺藝術空間」的營運方向?為什麼藝發局相信有組織會認同(兼有經驗或資格)依這方向營運空間?這些又是否真的是同區學校、社群最希望空間被使用的方向? 欠了研究的基礎,三心兩意的不停更換方向,不但前線的營運者的寶貴經驗沒法積累,更也叫街坊對於空間的形象和方向變得模糊,無形中破壞了「上海街視藝空間」的一種隱形文化資產。
其實只要打正旗號,「上海街視藝空間」走社區路線或服務藝術社群皆沒有極端的絕對不可為,但一旦要結合兩者亦可,則需要的能力和資源卻不單要加倍,選那一種策略以求達到那一種的社群藝術,香港仍是欠了在哲學理論方面的思辨和討論基礎,而在認清社群和挑選藝術組織上,就必須有清晰的要求。吸取地區的靈感作創作/空間的賣點,無疑是在in-situ(「在地」)/site-specific(「場-鎖」)藝術興起後的一種可能;但前衛/當代藝術走到社區,並不一定要以藝術創作層次的遷就來表現與大眾溝通的意願,相反以拆除高低藝術之分的論述在這些場地,其實在爭取街坊表面認同以外,容易陷於單向地定型化文化藝術的階級品味特性,達致兩頭唔到岸的尷尬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