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9

 

陳雲 on wk

無眼睇

2007-09-16 明報 周日話題

提起西九,想講粗口。幸好馬家輝當年倡議「西九」這個市井簡稱,令我可以按捺得住,大家也可意會我的脾氣。西九是我切身但又毫不切身的事。我自一九九七年起出任文化政策研究的專職,從藝術發展局到民政事務局,從頭到尾都跟貼事態發展,但我從未參與過西九的政事,公眾諮詢會議沒出席,建築模型更沒瞄一眼。一來無眼睇,二來睇眼冤。政府的西九規劃,根本混帳一宗。我以前一直有評論西九,都是從政治、從程序,從沒有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文化熱忱評論過西九。面對這種政府,根本沒機會實現,連聽也不聽你的,談來做什麼?如果不是編輯黎佩芬閑談之間,忽然提議,不如將我的規劃願景講出來,我寧願一直相信,我對西九從來沒意見。


提起,就一把火

本年六月三十日,從民政局的研究總監這個虛位退職之後,在家靜靜寫作香港文化政策史。至今寫了一半,年底完成,交託花千樹出版。寫書,除了是要留下點經驗,予來者參考,還是用學術理性來埋藏或埋葬我的怒火。怒火,整整燒了十年。特別是西九,一提起,心頭一把火。
這裏,我放下學術的火筆,用輕鬆通俗的語言,講文化政策,談西九願景。看不看,隨便你。不看,更好。(免得像我一樣的發火。)文化政策是最高段數的政治,今稱「軟力量」(softpower),可以打通經脈,令人武功大進,也可以廢人武功,取人首級於千里。在世界霸主美國,沒有成文的文化政策(a written cultural policy),然而,美帝的文化政策的執行者,是令人不寒而慄的CIA(中央情報局),以及與CIA 拍檔的一眾基金會。以為我危言聳聽的,可以閱讀桑達斯(Frances S. Saunders)的《文化冷戰:中央情報局與文學及藝術的世界》(The Cultural Cold War: The CIA and theWorld of Arts and Letters,2000)。為何回歸之後,香港沒有可以拿得出來見得人的、實實在在的文化政策,只有殖民地沿用的四句混話——促進藝術自由、維護多元文化、保護知識產權、支援發展環境?答案一字咁淺,因為香港受到北京統治,除非香港人齊心維護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否則香港不會有體現文化視野(cultural vision) 、文化權利(cultural rights)與文化民主(cultural democracy)的文化政策。所以,拜託,以後不要追問港府的文化政策,令高官難做人,好麼?

「官督商辦」與「商督官辦」

我記得,大建築師何弢先生講過, 「冇passion,唔好講文化。」前朝的老董,滿腔熱誠,西九文娛藝術區是他主力倡議的。可惜他沒見識,他的致命傷,是迷信商人的能耐,鄙視文人學士,不相信搞文化建設原來也要有點學術斤的。
西九那塊填海地,舊殖民地政府的本意,是瘋狂賣地賺取政費之後,良心發現,要紓緩臨海舊區的環境擠逼,弄一個大型海濱公園,令大家透透氣。以前政府在九龍的新填地,是舊區的伸延,社區、生意與街道,新舊打成一片,大家多了地方用。以致大家今日走到油麻地、大角嘴、長沙灣一帶,都不察覺那是新填地,那是巧妙的、新舊區之間的無縫連接。這種以民生為本的老式填海取地政策,在回歸前後放棄了,換來的是為豪門大戶圈禁土地的新填海政策。目前靠近西九的臨海填地,已經建了隔絕舊區的高速車路和屏風豪宅(擎天半點、凱旋門之類),成為有錢人的租界,以前新舊區無縫連接的規劃思維,無從實現。在西九建一個人民公園來補償,為市民增添公共空間,是最基本的社會公義。
不知怎的,後來人民公園變成賣靚地、撈政費的商住區域,後來也不知怎的,旅遊協會(今稱旅遊發展局)隨便搞了個遊客調查(做學術的都知道這類調查有何意義),說訪港遊客期望在香港看演藝活動,於是便提議在西九建一個綜合演藝場地,長期上演香港的首本戲碼和國際演藝。注意:只是一個場館。這確是合理的提議,旅遊協會還是有點理性的。不過,在同時,規劃署的調查說,香港缺乏一個水平橫臥式的藝術區。臊主意落到老董手上,有好戲看了!老董有美國商人性格,喜歡think big,一下子將一家綜合演藝場館,發大開來,變成一個文娛藝術區。
老董心目中的藝術,是百老匯、古根漢、龐比度中心與巴伐洛堤。他盲目信任商人,西九規劃的原意,是「官督商辦」,將公共空間化為商人督辦、假裝公共的商業空間,裏面不准菲傭聚集,趕走搞搞震、無幫襯的閑人。商人辦藝術,不是不可以,美國有各大老牌基金會興辦的美術館博物館,日本有六本木與森美術館。香港呢?乜都冇。老董的老友記,美國商會主席問政府取錢,搞過一次億元「維港巨星匯」,效果是:掟錢落海。老董不相信文化規劃是一門專業,結果他成為老友記主義(cronyism)的搖錢樹,熟人向他建議戲曲、水墨、大博物館、大演奏廳等等,文化區成了文化諸侯的封邑(fiefdom)。
他提議的單一招標,以為一個業主管理,就有風格和統籌。他違反了公平競爭,商業知識也太局限。
天可憐見, 由一眾投地的地產商組成一個商團(consortium)來規劃和管理,其功能也如單一業主,這點腦筋,竟然也轉不過來。

地產諸侯與文化諸侯

老董下台,輪到老曾,他是個實際的人,文化不合他的脾胃。目前西九的做法,是賣地埋單;至於文化,貴客自理。誰是貴客?大商家是大貴客,文化諸侯是小貴客。西九管理局,掌權的將是大商家,用的是公帑,唱戲的是幾個文化諸侯。以前的「官督商辦」,變了今日的「商督官辦」。地產諸侯分得豪宅地,文化諸侯分得場館地。這下不是擺平了嗎?
那些文化諸侯說的理據與統計,在文化統計學來看,只是笑話一場。搞戲曲中心還有點道理,有現成的藝術與觀眾,現時的戲曲場地也不合用。興辦M+博物館?在現有的博物館,用M+的策展觀念,搞幾場試試看?一年、兩年?看你能維持到幾時?傑出的策展觀念,與興建一家容納這些觀念的永久場館,是兩回事。西班牙Bilbao 的古根漢,威風了好幾年,到如今,戲愈來愈難唱下去了。龐比度中心,也是疲不能興。德國卡斯魯爾市(Karlsruhe)的多媒體藝術博物館ZKM,有頭威,冇尾陣。以前藝術發展局的主席周永成先生,很懂得藝術,他講過一句評估新場地的至理名言,很市井的: 「新搭屎坑——三日香。」三日之後,人人放低幾看家本領之後(after everybody left their shit),你搞埋我份。
我的規劃,人民的規劃假如由我規劃,我第一句要提醒大家的,是香港的公共文化,已經過度規劃了。文化藝術界,受夠了規劃之苦。由六十年代的大會堂,規劃了中產精英(移民走了一大半),到後來的大小場館,規劃了社區藝術和小眾藝術,官老爺的文化規劃(cultural planning)已經玩夠了。第二句要提醒大家的,是西九不適宜大搞文化。那兒關山阻隔,遠離民居,缺乏民氣與歷史感,除非有奇蹟,硬要搞大來做,是恆久的維港巨星匯——掟錢落海。
由我來做,西九的公園原意,是補償因賣豪宅地而失去的公共空間。共享海濱美景,是無上的規劃律令(imperative),當這個律令冇到,是埋沒學術良心。財務方面,地還是要賣的,既然現存的屏風樓已經阻擋了舊區,不必堅持全部做公園用地了。限制建築高度,成為一個梯次,令屏風樓不那麼礙眼,也是好的。西九賣地得的錢,是公帑,不應亂花,大部分要回歸庫房,支付醫療、教育、福利等,可觀的一部分,例如三百億元,應成立一個文化基金,一筆是為了西九建公園和演藝場地,另一筆,是注資予現存的文化場館與藝術機構。翻新大會堂,注資演藝學院、藝發局、藝術中心,做創作資助、社區藝術、藝術教育。在新區提升現存的文化會堂,支付康文署員工的培訓費,安排場館公司化,多招聘合約的專家與管理人才,這些都需要新的資金。

Outgrowth 與Spin-Off

西九公園內,只需興建一個與黃土綠地藍海風格相呼應的一個特大型的綜合演藝場館,興建費用務必要低,以備將來要拆。大型場館,是暫時替代尖沙嘴文化中心的功能之用,並且多加幾個小場,建成之後,將現時的文化中心拆去,重新興建,那兒是上佳的演藝場館地點,必須鎮守住,不要分心。大型場館的演出,是容納現時各場館超載、溢出的藝術活動,稱為outgrowth,在大型新場地上演,可以保證若干觀眾(也只是若干而已!)。大型場館之外,是清純的綠野、樹林、小徑,而不是鬼五馬六的文化建設。
大型場館如果成功,待之以年,市民喜歡看,藝術家有意思搞、有本領搞,就可以spin off,在其他預留的草地上,興建其他新場館。這是符合文化生態的規劃,人民自主的規劃。萬一大型場館失敗,香港藝術家無力回天,待尖沙嘴的文化中心重新建好之後,將之改變用途,或拆掉更好,將土地還給大地與人民。
在微風、樹林、鳥獸和大海之前,藝術家要懂得禮讓。比起大自然,比起在公園坐椅上打盹的老人,藝術家是什麼?我也是藝術家,我很狂傲,不過我也有謙卑的時候。



理性務實說西九
《信報》 2007-10-04

編按 香港的文化政策像四月的太平山,被雲霧重重圍困,市民觀之如五里霧中遊大觀園,只聞美好願景,真容卻難得一見。西九發展方案反覆折騰,文化委員會報告書建議的改革泥牛入海,保育政策忽冷忽熱……。市民看不透遮掩決策邏輯的面紗,除了怪罪問責人,月旦文化之際,難以有的放矢。事實上,政府也從來沒有清晰而獨立的文化政策,每每是便宜行事,見步行步。  


陳雲在政府山修煉五年,如居雲上,眼觀文化政策如何順宦海潮流而飄盪。在下山撰寫香港文化政策史之際,他因公忘私,暫擱〈我私故我在〉專欄,先以一系列文章,探討西九及香港文化政策近況,交代五年民政局幕府生涯之所思所想,是為〈雲上的日子〉。
  


  沙田已有文化區,何不來個管理局?沙田歷史悠久,政府率先在此引入城市規劃概念之後,成了人口最多的新市鎮,是城市上班中產族的聚居處,如果略作改動,便已有個現成的文化區。探討西九文化區的管理架構之前,何不先做個沙盤推演,看看實情?

  沙田有文化場館群落,連綿有十個私營商場、兩個公營屋商場,有中央公園、史諾比主題公園、賽馬場、單車徑、城門河、萬佛寺、車公廟、望夫石、曾大屋等景色,又有體育學院及體藝中學等體藝教育設施,如果將沙田大會堂、圖書館及文化博物館公司化,政府注資成立營運基金,組成「沙田文化管理局」,馬上可以在沙田康文署總部辦公(前區域市政局大樓),加建沙田大會堂,在公園空地多建幾個小場館,政府再動用可以隨便支配的外基金,運用政治影響力,收購附近的商場,用商場部分租金收益補貼文化場館,然後在商場增設文化活動和展覽,招徠人流,引人入勝,沙田文化區的概念就形成了。包裝得宜,甚至可以變成嶄新的房地產信託基金上市,公開招股認購。

癡人說夢的「文化區」

  聽到這裏,你會直斥我妙想天開,簡直癡人說夢!但是,這個看起來荒謬絕倫的建議,可要比政府提出在西九收租經營文化區的模式合理得多啊。說到底,沙田是個有各種成熟的條件,而西九,是遠離民眾的飛地,十劃未有一撇。
  返回現實吧。目前沙田的新城市廣場連同幾個鄰近商場地帶,是香港人流最多的商場區,租金收益前景美好,然而,一心去逛商場的人很少去沙田大會堂,儘管之間只是隔了一條短短的有蓋行人天橋。「自由行」政策之後,大陸遊客蜂擁來沙田購物,很多住在鄰近酒店,但絕少會順路去沙田大會堂和文化博物館。沙田是中產和基層混合居住的大城鎮,更是連接新界與九龍的交通樞紐,沙田大會堂的觀眾,都是從鐵路網(東鐵、馬鐵)和廣泛連接民居的公車網輸送來的,西九有這個優勢嗎?曾德成局長口中的港穗高速鐵路總站,會為西九帶來奇嗎?艱苦栽培數十年的沙田,文化設施的成就也不外如是,西九行嗎?
改變賣地歸公的社會合約
  辦一個場館與藝團雲集的文化區,屬於文化政策上的創意管理(creativity management),政府決意注資補貼文化,代市民行使美學和品味判斷,需要若干冒險精神,但冒險得來,決不可違反公共行政及公共文化的大原則。現在西九諮詢文件,最大的危機,不在於建多少演藝場館,也不在於是否盡快上馬,是否成立西九管理局,而是在於政府在文化服務上,竟然採取房屋委員會、鐵路公司、機場管理局及貿易發展局的營運模式,錯把文藝當成是必不可少的民生服務,實行「以土地補貼服務」的方式——政府變相買斷了商場業權,然後用商場的地租去供養西九管理局,使之能夠財政自主,成為獨立王國,以後不必受到大部分民選的立法議會的年度撥款監察。此中,危機四伏,立法議會萬一大意,草率通過政府提交的西九管理局法案,隨時鑄成大錯,遺害百姓。
  房屋委員會、鐵路、機管局及貿發局的營運模式,無疑是以土地收益(賣地或場租)補貼服務虧損,並使其獲得財政自主權。然而,房屋、集體運輸、機場和促進貿易及會議展覽服務,都是現代城市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務,其服務原則上都可以全民共享,惠及全港,不會偏袒某個階層或某個地區,況且服務亦有客觀標準,可以量度成效,便於公眾監督。為市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務,如果受到民主議會的直接監察,勉強可以說得上是公共服務,但西九是屬於已經滿足基本需求之後的第二期場館興建,而其發展路線主要將是採取商業市場傾向的高檔文藝,並非全民共享,其收益亦難以惠及整體市民,故此絕不可採取「以地養文」的模式。否則,日後各種事業都會假借公益為名,在發展項目上向政府索取隱性的土地補貼,令港府的賣地收益愈來愈多被人截留或「抽水」,失去賣地的公共財政收入。犧牲舊區居民,以填海或重建方式,賣地補貼公共開支,充實庫房,是香港的社會合約之一,西九「以地養文」的模式,是改變了「賣地利益盡歸公家」的社會合約,不可不慎也。

文化人管商場:兩頭不到岸

  政府連房屋委員會的商場管理都不滿意,都要私有化,連管理物業幾十年的專局最終也要被迫放棄商場營運,政府何以妙想天開,竟然相信混雜了文化人、贊助人、商家與退休高官的西九管理局,人多口雜,可以妥善管理一個高檔的商場?為何不將商場用地拍賣,將款項歸公——當中也可抽出若干成數為文化基金?難道這些準備「分田分地」的文化諸侯,真的可以創造商業奇嗎?如果他們可以創造商業奇,根本不應稀罕政府的土地補貼了!
  以前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也是財政自主的獨立王國,在政府的協商下,每年抽取差餉(房產物業稅)之中的幾個百分率(一般是百分之三至五)做議會主要收入,補貼包括文化康體在內的市政服務。但是不管市政局的文化品味如何,上世紀八十年代,市政局好歹都是逐步民選的議會(一九九五年全部民選),擔正文化民主(cultural democracy)的名義,為全港市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港府的諮詢文件,雖然強調管理局將如何如何問責,但建議中的西九管理局的問責程度,比得上民選的市議會嗎,比得上立法會監察之下的年度撥款嗎?
  創意管理的第一條規律,就是管理不來的,就不應勉強管理。隨其自然,彼此互動,期之以年,水到渠成。連香港地產商都對商場發展無甚把握,發展高檔品味的商場,本地的成功例子聊聊可數。西九的商場應該拍賣予發展商,起碼保證若干程度的成功,將來再與文化場館的管理當局磋商互動就好了,冒險委託文化當局管理,胡亂cross-over,難免兩敗俱傷——商場不成商場,場館不成場館。在創意管理之前,先做好風險管理。這是創意管理的第二條規律。根本不宜用文藝法定組織管理的商場,委託予法定組織管理,只是將弊端用制度來隱藏和延擱,導致議會無從問責而已,香港這方面的例子還少嗎?

企圖擺脫議會監督

  由於文化政策是一門專業,目前香港輿論評論西九,都不能觸及問題的核心:文化當作公共服務的理據,以及創意如何管理。況且西九已經一拖再拖,放棄了單一招標之後,政府的錯誤減少了,輿論與議會都彷彿覺得應該放政府一馬,新進的中年官人,比朱培慶還要急色,顧不得「馬上風」了,更紛紛催促「上馬」。
  目前西九的輿論批評,老調重彈,了無新意。反對的有:招標論與地積比例論、場館變成大白象論;贊成的有:藝團缺乏場館演出首本節目論、場館建築比賽創造香港地標論。聽得市民神情麻木,意興闌珊。專制政府推出方案,最喜歡「輿論疲乏」的境況出現,因為可以為所欲為,即使鑄成大錯,事後也有民意和議會可以抵賴。當年倉卒推出「強積金」方案,也是延擱多時,弄到輿論疲乏,結果立法會無甚異議而草率通過,引致今日謬誤百出,例如積金投資機構竟然是跟隨僱主而不是跟隨僱員,如今眼看西九方案,將以扶植文化之名,加速上馬之聲,鑄成大錯了。
  政府經營公共文化(public culture)其中一個的大原則,就是確保公共文化不會違反公眾利益,其中一個最大保證,就是當中的大筆經費,必須受到議會監察。即使需顧及文化團體跨年規劃,也可用整筆撥款(block grants)的形式,藝團可靈活調度,問題是必須經由議會撥款。目前民政局及屬下的康文署,藝發局、演藝學院及藝術中心等的經費,都受立法會的年度撥款監察,確保民意有效監督。假若西九管理局取得可觀的商場租金補貼,享有財政自主,那麼它捧出市場或美學之名,浪費公帑為實,專門推出崇洋媚外、為美帝臉上貼金的作品,推出反共辱華作品,或向自己喜歡的藝團輸送過分的利益(可以合法進行!),或推出泛濫的商業媚俗作品,又或推出媚共的樣板戲,公共文化變為商業文化(commercial culture)或私家文化(private culture),市民均無從透過議會,加以有效的過問。諮詢文件列出的所謂問責方式:《防止賄賂條例》啦,董事申報利益啦,出席立法會答問啦,有公務經驗的人都心知肚明,在虛無飄渺的文化服務上,一旦財權在手,即可為所欲為,此等限制,形同虛設,得啖笑而已。二○○三年,港府胡亂「科水」予美國商會舉辦的《維港巨星匯》,扔錢落海,冤哉枉也,問責去了哪裏?教訓還不夠深麼?



一切向西九出發?
《信報》2007-10-11

  香港政治可愛之處,就是凡事都笨笨的,不識修辭與文飾。掃除文物、拆樓賣地的,不叫建設局,叫發展局。在西九將藝術推出市面,不叫「西九藝術局」,卻叫「西九管理局」。不論中文的「西九管理局」,還是英文的WKCD Authority,藝術要管理局,culture要跟從authority,聽來都令人憂心忡忡。趙丹在一九八○年臨終痛斥中共管理文化的弊端,已靜靜降臨香港:「管得太具體,文藝沒希望。」香港的公共空間與公共文化,已經「過度管理」,還嫌管得不夠嗎?西九說是拆牆鬆綁,放開公共文化與藝術的包袱,放心下海,唯利是圖,卻用了「管理」之名?那麼管理的是什麼呢?是藝術創意,還是收支賬目?西九成為香港文藝的金鑾殿,向西九出發,就是向錢看了。沒有西九的日子,香港的首本節目雖然不大揚名,但總算是多元分布,各有擅長;西九之後,此地的藝術頂蓋(ceiling),恐怕是由《劍雪浮生》、《男人之虎》與《東宮西宮》之類封定了。富士德建築師樓的天篷取消,但商業牟利的無形天篷,遮天蔽日,更是可怕。

從規劃到傳承的曲折

  西九的概念,是藝團與創意中介人才群集(cluster),商業與藝術協同(synergy),仿效商業中心區(CBA),用建築地標、資源聚與管理革新的三道板斧,試圖雕鑿出文化中心區。然而,從規劃到成功,到成為市民共同的傳承,期間曲折離奇。上次我用沙田為例,這次不妨回顧香港第一個文化區的經歷—緊貼中環心臟地帶的大會堂建築群。
  香港不是歐洲,香港是託管於英國的殖民地,社會由移民、漁民與難民組成,鄉村、鄉鎮和漁港仍有社區文化傳統,但城市缺乏公共文化傳統。市內的公共文化,無疑必須經由政府規劃,從文化規劃到有所成就,變成傳承(heritage),須累積發展,不可揠苗助長。建立香港大會堂之前,民間已有業餘藝團、學會與書樓,大會堂提供現代管理及開放空間,遂容納而壯大之。從大會堂與鄰近公共空間可以看出,由啟用到有所成就,培養出大量中產精英觀眾和文藝青年,變成本地人使用的公共空間,形成文化傳承,期間經歷無數互動甚至流血衝突的公民抗爭(抗議加價、保釣、中文運動等)。有意識的公共空間論述,要等到去年至今的天星碼頭與皇后碼頭的保育行動,方才警醒若干民眾的認同。由規劃到真正成為民意認同的公共空間,由落成啟用到共同傳承,自一九六二年至二○○七年,改朝換代,歷時四十五年。
  西九說要創造地標,當年的大會堂現代主義的明淨建築,曾是香港之光,是小學教科書的封面,然而,今日大會堂內部於二○○四年經歷火劫之後,修復還未完善,廣場被水馬及圍板阻隔,恐怕枯萎由之,將來拆樓賣地。政府過去如何推崇大會堂的地標,今日又如何冷待?香港大會堂是有真實歷史的文化地標,落在新政府手上,命運尚且如此,新政府對西九的文化熱誠(passion),可思過半矣。

「第二期發育」與公共文化

  正因為香港的公共文化與公共空間不是來自歷史傳承與文化共識—如巴黎的公共空間不須多少立法爭議,而是來自當年政府的善意規劃及市民爭取,落入「呵護備至」的新政府手上,假使市民不爭,公共空間便無聲消逝。請勿怪市民忽然熱情投入保育,也勿怪市民眷戀舊朝代,請新政府反省,自己是否公心為政,還是化公為私,將公共空間商業化,借助商業管理,將市民管得帖服?是故市民不應放任西九商業獨大,除了保證其文化的公共性格之外,還須關注西九場館之外的公共空間,以至整體香港文化生態的均衡發展。
  以文化生態學而言,西九是香港文化設施的第二期發育,而且是在荒地之上建立,與滿足基本需求的第一期基建不同:第一期的場館已配備基本的節目、藏品和觀眾,而且選址於市內交通要衝,可謂水到渠成。第二期文化建設猶如報章戲稱的女人第二期發育—隆胸,或如餐廳亂開分店擴充營業,多是一時風光,後患無窮。
  目前香港的文化經費毫不充足,很多藝團的正路經費連年削減,捉襟見肘,被迫謀算奇形怪狀的合作項目,行走偏鋒,賣藝求存。政府「豪擲」一百九十億元予西九管理局,不單無視其他文化生態之貧乏,也無視康文署的管理生態—西九將成為香港公共文化行政的治外法權,西九場地與康文署場地難有公平競爭場景(level-playing field)。假若政府用心於香港公共文化,一百九十億元(或更多的經費撥備)應公平分配,一筆成立西九文化基金,在西九建公園和演藝場地,另一筆是注資於現存的文化場館與藝術機構:翻新香港大會堂,重修或重建香港文化中心(可待到西九大場館落成之後重建),提升新市鎮的文化設施,並注資藝發局、藝術中心、創意藝術村等,做創作資助、社區藝術與藝術教育。此外,支援藝術中介組織(arts agencies如藝團聯盟),支援康文署員工的專業培訓,提供充足資金予公司化後的場館,多招聘合約的專家與管理人才。如此,才是生態共榮之道。

文化生態的共榮發展

  愚見認為,毋須倉卒成立西九管理局。西九初期的公共空間用地,只須建立一個大公園,內有一家綜合大場館,應付目前演藝場地不足,容納現在各場館超載、溢出的藝術活動—稱為outgrowth,在大型新場地上演,這可以保證現成節目及觀眾,不須濫開節目、亂增開支。其餘應預留空地,漸進發展。大型場館成功了,有新的文化需要,就可以spin off,興建其他新場館。至於統籌組織—西九管理局或西九藝術局,可待大場館營運之後,要擴大加建其他場館之時,方考慮成立,到時由現成的幾個公司化場館組成臨時管理聯盟(consortium),再組成新的公司或法定組織,提升組織層次即可。一切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在西九新建的第一所大場館,只須成立一家公司化的機構,籌建時期甚至可託管予康文署,配合外聘人才(或公司),採用革新方法管理,形成文化管理的生態延續體:目前康文署部分場地正籌劃公司化,應予西九配合,彼此新舊結合,而不是分化隔離。西九的公司化場館將會帶動康文署其他場地的公司化進程,康文署可以派員實習,西九在一段時間內充當康文署改革的孵化器與火車頭。
  平心而論,當初西九賣斷予地產商人承包(當然不是用單一招標與定好建築設計圖樣的笨方法!),官督商辦,權責分明,與公共文化分庭抗禮,切磋琢磨,是較善之策。如今既要收回公營,便須顧及公共文化的開放性與公益性,就不能另立山頭,置全港文化生態與文化管理於不顧了。否則一不留神,便落得個不公不商,半死不活。新政府口講循序漸進,理性務實,實則好大喜功,揮金如土。昨天發表的《施政報告》已將西九列入所謂「十大建設」,催促議會在明年中通過法例,盡早成立「西九管理局」。也難怪,走馬上任者,都喜歡馬上揚鞭,春風得意,WKCD變成PAAG(隆胸填料),在所難免矣。(雲上的日子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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