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2

 

再做手腳

看到jeff的香港視藝刊物難存,又想起edwin說作者無疑有重刊版權,想到一個點子,不如大家一同keep住留意有什麼好文章,每兩個月就邀作者給轉載權,或加上一些我總唔望會出到街的新文章,又或相關相片,砌成一定期的香港視藝文章集,放在網或供下載,等大家有個閱讀的焦點,唔會miss左d乜?

Comments:
基本上支持, 但不明白為甚麼要等兩個月. 若作者同意就可轉載. Jeff就是如此.

當前報刊雜誌稿費極低, 除非有白紙黑字合約雙方同意版權屬於出版者, 上法庭打官司時相信較有利作者, 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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