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6

 

藝評-擺你上臺

今天在蔡仞姿的座談會上,奇怪經常談論到藝評,雖然不看她輯來的剪報和文字,也不知蔡仞姿寫了那麼多,梁寶提蔡仞姿跟劉霜陽過招,我倒好像未翻看到.談論到藝評,主要大概是主持linda lai提到matthew turner(可能是新的場刊文章?)說到香港藝術不需要藝評.而linda指在場的may fung當然持相反意見.我一直的立場,大概和matthew同一邊,雖然我沒資格站在藝術家一邊說話,我這樣想只是基於,o野不是想要就要,要就會有,香港若果有藝評,那可能跟有藝術家一樣,是那個人自己堅持,可那不是一種需要.看大家讀了幾多,就知大家有幾需要.論香港藝術的文章到底有幾多?有了aaa,有幾難搵?但有幾多人於是消化了他們,好好成為(我們抱怨欠缺)積累的基礎?(我忽發奇想,香港文化藝術有座談,有茶飱廳吹水,卻沒有歷史,是因為廣東話是種白話,那樣傾才覺傳神?)陳育強最後一篇我看到關於藝評的文章,有一個觀點,認為藝術也要找他/她可以寫的藝術,這變相說法是種先入為主,我對先入為主也不反感,套不來才是問題,但我所知的好藝評人都有這種說法,就是他們往往是遇到些有些有特別感應卻不知如何把握理解的作品,而促使他們寫文章去嘗試搞清楚,因此,我以為這種先入為主的說法,對藝評而言並不公允.至於Pamela Kember說不喜歡藝術新聞的三言兩語及按下好壞的評斷,我也覺得很有問題,攪藝術不去談審美判斷是不可能或當駝鳥,問題是那是一個as if的階段性的判斷,你要去說服自己和他人.articulate作品,不清楚是pamela原意或楊陽的理解,作為藝評,那本身不過等於說能articulate的作品是好(能生產意義詮釋),而我選了這些我以為可以articulate的作品,那怎能說沒有好壞判斷.那天朗天就另外提到,現在d藝術家都唔可以聽得進批評,這點我也無法代言,但intrinsic value來自於識o野,因此可以有能力反駁,進行筆戰,這大概都好耐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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